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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站掺二甲醚牟利市质监局进场执法抽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6日04:09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幸琦昕) 有消息称广州市部分气站充装的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涉嫌违规添加二甲醚。昨日上午,广州市质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涉嫌违规的气站进行执法抽样,并表示抽样结果会尽快对外公布。

  据广州市质监局介绍,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其动机在于利用两者间的差价牟利。二甲醚是一种清洁燃料,可作为替代柴油和液化石油气的燃料。但在液化石油气钢瓶中掺入二甲醚,会对钢瓶瓶阀的胶圈造成腐蚀,极有可能引起钢瓶漏气。

  广州市质监局表示,对发现所充液化石油气中含二甲醚的单位,将一律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条进行查处,对在充装环节添加二甲醚的,一律按无证充装二甲醚+液化石油气混合气,处10万~50万罚款并予以取缔。1分2分3分4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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