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穿07式军服上街小心被没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6日04:09  信息时报

  

穿07式军服上街小心被没收
工商人员在军用品专卖点里查出的伪制07式军服。信息时报记者 黄立科 摄

  信息时报讯(记者 刘丰果 通讯员 罗召平 刘小龙 ) 近日,由市公安、市工商、广州警备区组成的三个联合执法组分赴多个商场,对市场上非法销售军服的现象进行专项整治。

  销售军服将受重罚

  在南方医院对面的一间专卖军服、军用品的商铺里,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一批仿冒87式军服、部分07式数码迷彩制作的背包,以及一批仿冒军官证等假证件。记者留意到,商铺兜售的假证,要比执法军官手里的真证尺寸大很多。

  “根据《军服管理条例》,非法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非法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数额巨大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告牌禁用涉“军”字样

  记者从现场执法人员处了解到,凡使用“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的商户,也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将责令停业整顿。

  穿07式军服上街要没收

  07式军服不许卖了,还能不能继续穿呢?对此,执法工作人员解释说,如果市民穿着被禁止的07式迷彩服等军服上街,警备纠察人员将有权没收。普通市民购买、穿着老式军服,只要不是从事营利性活动,不是用来招揽顾客,不是利用军服和军人形象达到非法目的的,可以不列入此次监管执法的范围。

  不过,普通市民不得佩戴帽徽、领花、肩章。1分2分3分4分5分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