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于勇澜)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为了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高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市司法局出台《关于深化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后,对持有残疾证明的群众将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全部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意见》规定,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要将本区域法律咨询电话不定期向社会宣传,便于残疾人查询使用,同时派专职法律人员值守,解答群众咨询。同时,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应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非经济合同、非财产争议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对符合援助条件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在1日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