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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仓库十多年强制回收续租被拒 商户对此不满,农批市场表示1月31日清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6日05:05  南方都市报

  南都知道记者 徐佳丽 报道 承租了十来年的仓库,突然接到通知要收回另作他用,完成改造后再对外招租。常年在此经营的多家商户对此表示不满,要求最少续租一年以上。近日,商户们递交相关材料到深圳市信访办上访,梅林街道办司法所介入协调。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据承租方之一的张女士介绍,在农批市场南仓库区租赁的大部分商户都承租了十来年,去年年初和福田农批市场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档位租赁合同》,合同截止日期为去年12月31日,明确约定“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因市场整体规划等原因需要使用所出租档位,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张女士表示,去年11月23日他们突然接到市场管理部的通知,告知“仓库另有他用,不再租赁”,要求“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租手续”。商户林先生认为,经营者在去年11月份已做了2010年的整年计划,农批市场却没有按合同规定“提前两个月告知”,以致于接到通知后让他们措手不及。

  “12月底公司召集我们开会,我们提出春节临近生意繁忙希望节后再讨论,公司无异议且收取了元月份的租金和水电费。”林先生表示,事后商户们联名签字到市信访办上访,请求“制止和纠正农批市场从商户收回仓库另作他用的行为”。谁知元月21日公司却下发通知,要求商户们在搬迁申请书上签字,承诺在2月28日前无条件撤离,否则将于元月24日采取停水停电和封闭场地等措施。

  结果:不提出申请月底清场

  记者找到市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副总经理林先生表示,南仓库区租户的仓储租赁合同去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公司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在仓库完成改造后再统一对外招租。林先生表示,去年11月份下发通知时,三楼的仓库区尚有近3000平方米的场地,二楼仓库也有200多平方米场地。“考虑到租户的实际需求,公司承诺以优惠政策将空置的仓库区租给他们,但部分商户对此却不接受。”林先生称,租户们提出“提前两个月公示”的问题,公司遂决定延长到元月24日清场。“对于提出申请书的租户,公司答应他们2月28日前搬离;对于不愿意提出申请的租户,公司将在元月31日行清场。”林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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