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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救助申请不得无故拖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6日05:14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张宏岩)在昨天召开的社会救助和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新闻发布会上,市委组织部发布《关于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纪律的通知》,出台“八不准。

  通知指出,从事社会救助工作的人员要严守社会救助工作纪律,不准向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属、救助对象勒、卡、要好处;不准收受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属、救助对象钱、物;不准接受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属、救助对象吃请;不准接受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属、救助对象喜、丧事随礼;对受理的救助申请,不准无故拖延对申请救助家庭的调查审批时限等“八不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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