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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与学校要签《安全上网协议》引导学生做合格网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6日06:26  台海网

  台海网1月26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 今后,家长与学校要签订 《安全上网协议》!昨日,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中职、中小学校网络道德教育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加强对中职、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的指导,把网络道德教育内容有机融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职业道德与法律、信息技术课。

  通知要求,在寒假前、新学年开学初,组织开展 “网络道德大家谈”主题班(团、队)会,针对如何控制上网时间、警惕网络陷阱、拒绝“网吧”、反对 “黑客”,做合格的网民等问题,引导学生科学认识网络,正确使用网络,养成健康文明的上网习惯,远离网吧,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和低俗之风的侵蚀。邀请法律专家、公安局网监部门的专业人士来校讲解网络安全知识及网络法律法规,教育中职、中小学生在使用互联网和手机过程中,遇有不良网站链接和不良信息特别是淫秽色情反动信息传播时,及时向福建网络警察网站(www.cyberpolice.cn)举报。

  通知强调,要加强学校家庭合作。各地各校要注重家庭参与,联合家长共同做好有效监控和引导学生正确使用互联网和手机。学校要利用放假前、开学后等有利时机,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提醒等多种形式,签订家校《安全上网协议》,组织学生、家长、老师网络行为“面对面”交流会,促进网络行为的亲子沟通和家校互动,让孩子得到自我教育,让家长关注孩子的网络行为和健康成长。学校和家庭要提醒学生上网时不轻信网上言论,不泄露个人信息,不回复不明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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