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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视频暖了少年犯的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6日08:11  南方日报

  南海检察院“亲情视频”帮教见成效,今年将全面推广

  南方日报讯(记者/赵进实习生/杨翠敏通讯员/南检宣)“儿子,你在里面好好接受改造,我们等着你出来”;“爸妈,你们放心,我在里面会好好改造,你们要保重身体”……这不是在拍戏,而是南海检察院实行的亲情视频感化教育少年犯行动中的一些镜头。昨日,记者从南海检察院获悉,该院经过一年探索,在全省首创实行的亲情视频感化教育少年犯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全省首创“亲情视频”

  2008年12月11日,来自四川、年仅15岁的小军因犯抢劫罪逮捕,押于南海区看守所。其父母虽万分焦急,多次想去会见,但苦于在工厂打工不便请假以及会见手续繁多等原因,一直难以付诸行动。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南海检察院于2009年2月在南海狮山找到了小军的父母,并利用他们午休的时间,用摄录器材拍摄了一段“亲情视频”,并将其父母的殷殷告诫带至看守所内播放给小军看。看着视频中父母和姐姐熟悉的面孔,听到父亲念出那首专门为自己写的“给儿的诗”,小军泣不成声,并深刻反思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南海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查科科长曹焯波告诉记者,在法院未判决之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得与其近亲属会见;而即便到了当面会见阶段,又因为审批手续繁琐以及谈话内容难以控制等因素,使得会见所产生的帮教效果不明显。因此,南海检察院探索实行了“亲情视频”会见模式,一方面节省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亲属会面的成本;另一方面又提高了帮教效果,促进了司法程序的畅通。

  增加多媒体设备铺开帮教

  记者了解到,以上只是南海检察院在尝试破解少年犯与亲属会见难题中的一个片段。自2009年2月全省首创制作第一份“亲情视频”以来,该院经一年的探索,已为7宗未成年犯罪案例制作14份“亲情视频”,收到良好成效。

  据介绍,“亲情视频”拍摄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帮教价值,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初犯、偶犯或者有悔罪表现等;二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亲属能够配合。在这些基础上,未成年人刑事检查科一方面为亲属拍摄“亲情视频”,再将其播放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看,并及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帮教;另一方面,在条件允许范围内,又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悔过及改造等情景摄录下来,播放给其亲属看,达到互动会见的效果。

  曹焯波表示,南海检察院今年还将全面铺开“亲情视频”工作,增加和更新多媒体设备,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都会制作“亲情视频”,最大限度发挥亲情的感化和帮教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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