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凤岗低收入保障线或全国最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6日08:11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段思午)记者从昨日召开的2009年度东莞市民政工作总结表彰会议上获悉,从今年起,凤岗镇低收入保障线达600元/人·月,高于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有人士认为,如果将该镇的低收入保障线算作低保标准,凤岗镇的低保标准可能是全国最高的。

  目前,全市低保标准为400元/人·元,低保边缘户为每人每月401—600元。前者在省内仅次于深圳,在全国也名列前茅。后者大多数城市都尚未设立。凤岗自行设定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标准都在全市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200元。当地党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都将参照这一标准执行。

  2009年,凤岗镇的低保户为40户120人,低保边缘户为19户。按新标准低保户达64户181人,低保边缘户为26户。新标准下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享受的福利与全市等同,即低保户享受补差补助,其子女上学享受学费和住宿费补助,低保边缘户子女上学也享受学费和住宿费补助。

  按东莞市现行政策,按市低保标准所需费用,由市镇两级财政分担。凤岗镇社会事务办表示,当地人均月收入在400元以下的低保户,其各项补助仍由市镇两级财政负担。人均月收入在401—600元的家庭,其各项补助全部由镇财政负担。此项新标准从本月开始实施,目前仍在人数统计阶段,凤岗镇社会事务办称,将在3月一次性发放前3月补助。从初步统计看,此举对凤岗财政开支增加有限,具体数额可能近百万元。

  据记者了解,东莞有部分镇街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各类对低收入困难家庭的扶持措施,甚至一些欠发达镇也从有限的财政中拿出资金建立制度化的困难群众帮扶措施。但像凤岗这样全面参照低保标准提高低收入保障线并制度化的尚未见先例。也有欠发达镇社会事务办人士表示,欠发达镇本来财力有限,而且低保对象众多,像凤岗这样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难以实施。

  按照《东莞市履行民政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试点方案》,到2012年年底前,东莞城乡低保标准将达到每人每年5000元以上。这意味着未来一两年内东莞低保标准还将有所提高,但幅度不会很大。民政部门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今年是否需要提标尚无定论。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