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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陆委会”:将台湾定位为地区法律规定未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6日08:19  台海网

  

台“陆委会”:将台湾定位为地区法律规定未变

  一场发生在台北街头的所谓“台湾正名”闹剧,激起了台湾民众的强烈不满与愤慨,他们纷纷举行各种活动,表达坚决反对“台独”,维护中国统一的立场和决心。

  台海网1月26日讯 台湾“陆委会”副主委25日刘德勋说,1992年两岸条例制定时,把两岸定位为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这是法律上的规定,不是马英九所定位的,也因此才有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刘德勋强调,1992年两岸条例制定的时候,就是把两岸明文定位为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经“立法院”通过,到现在此条文没有改变。不管是李登辉时代、陈水扁时代,还是马英九时代,都是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

  

  

台“陆委会”:将台湾定位为地区法律规定未变

  由台湾中国统一联盟、劳动党、夏潮联合会等联合组成的台湾各界反“台独”行动委员会组织发起了“反台独、救台湾”大游行。

  参加游行的人们身着绘有中国地图、上写“中国人”的统一服装,从“中正纪念堂”出发,挥舞旗帜,高喊口号,浩浩荡荡游行至大安森林公园结束,沿途有不少民众自愿加入游行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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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陆委会”:将台湾定位为地区法律规定未变

  游行的组织者、台湾中国统一联盟主席王津平对记者说,“反“台独”、救台湾”大游行已经举行了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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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陆委会”:将台湾定位为地区法律规定未变

  “台独”走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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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陆委会”:将台湾定位为地区法律规定未变

  台湾民众抗议“台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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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陆委会”:将台湾定位为地区法律规定未变

  “台独”立场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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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货轮挂五星红旗闯进基隆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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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陆委会”:将台湾定位为地区法律规定未变

  一名自称陈云林堂弟的台湾人携带五星红旗,驾车直闯圆山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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