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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装GPS先卖掉 追踪到了偷不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6日08:34  华龙网-重庆商报

  车已被改装,两男子交不了车遭租车公司报警,买主车被查封一气将其挟持

  本报讯(记者 彭怡冶 实习生 王瑶)“快报警喊警察来救我。”2009年1月,这条短信发出不久,被非法拘禁的卓某获救。然而,警方对他进行调查时,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原来卓某本人也涉嫌犯罪。昨日,卓某在渝中区人民法院受审。

  借身份证租车去卖

  2008年11月,卓某伙同朋友李某,到重庆一家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花定金5000元,用朋友高某的身份证租了一辆广本飞度。随后,两人前往陈家坪,在车内不明显位置安装汽车GPS全球定位系统。两人蓄谋已久,计划给租的车装上GPS,转手卖出后利用GPS定位,偷回车还给租车公司“赚”差价。

  根据GPS追踪到车

  很快,卓某和李某在朝天门九码头附近找到买家,以1400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某。按原计划两天内把车偷回,可用GPS找到车的下落后,他们迟迟无法下手。原来李某某买回车后,直接将车开到南坪一汽修厂,将车身改漆成红色,还重新装了发动机。见此情况,卓某和李某只好打消了偷车念头,押在租车公司的5000元也打了“水漂”。但租车公司不买账,见车长时间未归还,向警方报案。

  买主设局将其控制

  2009年1月初,巡警发现李某某的车和租车公司提供的车牌完全一样,马上将其收走。李某某闻讯心里十分气愤,决定找卖车的卓某和李某算账。他以再次买车为名约卓某和李某见面,见面后李某某叫人将卓某、李某关进了一间黑屋,声称找人把卖车的钱送来才放人。后来,卓某趁李某某等人不注意,找了部手机给女友发求救短信。警方将二人解救后,这才发现卓某、李某是涉嫌诈骗的嫌疑人。

  昨日庭审中,公诉人和律师就被告是否分主从犯问题进行争论。公诉机关认为,此案证据充分,涉案金额巨大;同时,无论从主观上还是客观上,被告与其朋友李某都是共同犯罪,不符合主从犯条件,所以本案不予区分主从犯。“我写了封悔过书。”卓某最后陈述时,请求法警将悔过书交给审判长和陪审员,希望获得从轻处罚。本案将择日宣判。据了解,将身份证借出的高某,已赔偿了15000元给租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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