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蔡文沛)昨日,市民刘先生开车经渝黔高速从重庆到綦江,走到一品时,正值吃午饭时间,刘先生便在一品下道,吃完饭后又从一品上高速到綦江。“但是,下道后再上,同一条路,就要多收5元过路费。”刘先生对此感到不解。
对于刘先生遇到的问题,高速集团营运部有关人士表示,去年12月31日内环外移后,物价局制定了新的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按照这个标准,渝黔高速公路每公里的收费为0.5元,不足5元的里程,按照5元收费。如果从重庆直接到綦江,年票车的里程是按照渝黔立交到綦江的路程计算,总里程是29.97公里,应收费14.985元,按照标准规定的“三七作五、二舍八入”的取舍原则,实际收费15元。而从渝黔立交到一品,里程为2.17公里,其产生的费用不足5元,但按照5元收取。从一品到綦江,里程数为27.8公里,应收费为13.9元,按照取舍原则,实际收费15元。因此,刘先生从一品下道再上高速,其产生的费用就是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