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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工追回352万元

  本报讯(阳明记者罗暄田富友)昨日,宜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报:该县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总工会、规建局等部门,形成联动讨薪机制,截至目前,全县共检查用人单位41户,涉及劳动者2936人,为1756名民工追回拖欠工资352.45万元。

  2009年11月17日,宜宾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谢召华等40名民工投诉:某公司因架设输变电线路安装工程拖欠民工工资28.2万元。劳动部门当即立案调查。经过多方协调,该公司与谢召华等民工达成一致意见,所欠24万余元工资在2010年1月20日前全额付清。1月19日,某公司兑现承诺,当着劳动监察执法人员的面,将24万余元欠薪一分不少地发到了谢召华等民工手中。据宜宾县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廖运刚介绍,该县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根据农民工的投诉举报,迅速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知项目负责人、施工班组长及民工代表调查核实情况,查明拖欠工资的原因、金额及涉及民工的数量,依法责令施工企业限期发放拖欠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通过对重点用工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和指定专项检查,对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用人单位有很强的威慑力。同时,通过宣传法律法规,明确了劳动用工的主体责任,改过去由‘包工头’发放民工工资为施工企业直接发放民工工资,规范了工资支付行为。”宜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仕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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