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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毕业的他因抢劫获刑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6日10:20  辽一网-华商晨报

  晨报锦州讯(记者 尤宏韬)因为生活拮据,锦州一名政法系毕业的大学生想到了去抢劫的哥。

  据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介绍,24岁的秦某是河北人,2003年考入锦州某大学政法专业。2007年,秦某毕业后一直未找到正式工作。2009年8月14日晚,因为没钱秦某已经两天没吃饭,上网时他突然冒出抢劫的念头。

  于是秦某在路边捡了半块砖头藏在裤兜里,打了一辆出租车。途中,秦某用砖头猛击司机右脑太阳穴位置,出租车司机血流如注,转身将秦某双手按住并大声呼救。秦某挣脱出一只手继续击打司机,并大喊“把钱给我,我也是没办法”。

  路人闻讯上前,秦某被当场制伏并被扭送至派出所。

  法院经审理认为,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近日,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三年。

  (感谢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 张娈 协助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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