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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同学相机寄回老家网上晒照片露出马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6日11:35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陈怀禹

  □通讯员杜鹃

  本报1月25日讯 潍坊某学校一男生将舍友的相机偷走后寄回老家,回老家时还用偷来的相机照了相,并把照片传到了网上,没想到这些照片却“供出”了他盗窃别人财物的事实。1月22日,这名男生刘某被奎文区北苑派出所行政拘留。

  据民警介绍,赵某和刘某是潍坊某学校的同班同学,住在同一宿舍。2009年8月底的一天,赵某带着刚买的价值800元的索尼数码相机跟朋友出去玩,傍晚回宿舍的时候,随手把相机放在床上就跟朋友出去吃饭了。两天以后,赵某发现相机找不到了,询问舍友,舍友都说没看到。苦于没有一点线索,赵某当时并没有报警。

  1月22日,赵某上网浏览刘某QQ空间时,发现刘某空间里许多照片的编号和自己丢失的相机所拍照片编号相同。赵某怀疑刘某偷了自己的相机,可是刘某并不承认。赵某无奈之下,将自己掌握的情况报告了辅导员老师。老师找刘某谈了一个多小时的话,刘某最后承认了自己盗窃赵某相机的事实。据了解,刘某在偷了赵某的相机之后,便将相机寄回了老家,刘某QQ空间里的照片,就是他回家时在家里用赵某的相机拍摄的。

  目前,刘某已被奎文公安分局北苑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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