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管慧晓
□通讯员张锡玉
本报1月25日讯 超员客运车辆不但要从重处罚,超员20%以上的还要立即收回“2010春节道路客运证”、道路运输证和客运线路标志牌等营运手续,取消其参加春运的资格。25日,青岛市运管局出台春运保障措施,严厉惩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据介绍,春运期间,运管局将规范车辆进站经营以及客运站的收费,严厉打击营运车辆站外上客、甩客、倒客、宰客、不规范使用客运标识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倒卖加班、包车牌,私自组客加班、包车运输的行为;特别是汽车站内人员内外勾结,倒卖牌证的行为。春运期间要严格执行运价政策、不涨价,各汽车客运站、客运车辆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涨价。
对于客运车辆超载的现象,将从源头上加强管理。通过与稽查部门联合执法,在各主要路口,特别是各市区的进出口进行查堵,就地分流,保证超员车辆不出市(区)。对超员的客运车辆按《山东省超员和超限运输车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超员20%以上的要立即收回“2010春节道路客运证”、道路运输证和客运线路标志牌等营运手续,取消其参加春运的资格,并公告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