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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致一死五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6日11:35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陈晨

  □通讯员李迎春

  本报济宁1月25日热线消息由于一时贪杯,家住山西的李某造成一人死亡五人受伤、自己腿部终生残疾的后果。近日,任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某酒后驾驶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2009年4月,李某到济宁来谈生意,为庆贺合约签订,李某特意与朋友多饮了几杯。随后李某开车进城欲找宾馆住下。当驾车行至十四中门口时,突然失控,向对面驶来的轿车撞去,致李某、刘某及李某车中的三名乘客张某、徐某、冯某和刘某车中的乘客齐某不同程度受伤,后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济宁市公安法医鉴定,李某血液乙醇浓度严重超标,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开庭审理时,李某腿部伤情仍很重。审理过程中,李某自愿认罪,全额赔付了被害人的所有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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