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5日讯 25日,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获悉,全市中小学2010年寒假放假时间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2010年1月31日至2月28日,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2010年2月7日至28日,3月1学生报到并正式开学。市教育局要求,学校不得在放假前告知学生期末考试成绩,一律在开学后告知。
济南市教育局要求,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国办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特别是特级教师、各级名师、教学能手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严禁学校在假期以“自愿”、“集中备课”、“培训”等名义变相要求教师返校。普通高中学校要向学生开放学校图书室、实验室、自习室等学习场所,并根据学生需求安排教师定期到校答疑解惑。假期中市教育局会根据情况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检查,对违规办学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济南市教育局对作业量做出严格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省厅规定的《假期生活指导》外,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可根据学生实际布置适量作业,要着眼于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布置一些能够激发兴趣、开阔视野、锻炼意志的开放性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