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刘英代表说,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相当一批“4050”人员成为内退职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部分职 工成为社会的低收入人群。据对昆明市178户企业的1.2万多名内退职工的调查,2008年人均生活费标准为631元 和521元,低于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执行情况看,2008年全市只有两个行业的1289名内退职工收入超过了68 0元这个标准,其余1.1万多名职工收入都没有达到标准。而企业改制时达不到内退条件的5万多职工办理了自谋职业的手 续,目前不少人年龄都已到50岁,他们一方面就业压力大,另一方面还要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仅医疗和养老两项保险,每 年需要缴纳5000元左右,而绝大多数企业职工自谋职业转换身份的经济补偿金仅2-4万元不等。
张刘英认为,国有企业职工曾经为国家作出了很大贡献,因此建议政府逐步提高内退人员的生活待遇,适当减免社会 保险费、缩短缴费期限,或者给予特殊政策倾斜,让他们能够提前退休。(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