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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步机上摔骨折
会员起诉要求赔偿
本报讯(记者白筱芃)走上一台正在运转的跑步机,导致摔伤骨折,张女士因此将健身房诉至法院,索赔1万余元。今天上午,该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张女士起诉称,2009年1月14日,她在北京远景之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王府井分部办理了全额为610元的健身卡。2009年5月20日,张女士在健身时,走上了一台处于运转状态的跑步机,结果在跑步机上摔倒,被诊断为骨折。
法庭上,被告答辩认为,张女士作为成年人应知晓跑步机是静止状态还是运行状态,他们不同意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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