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陶颖)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要健全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今天上午9点半,市人大代表建议建立工资增长机制以保证一线低收入职工利益。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2010年拟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约10%,最早在4月1日执行。
西城团人大代表朱玉岭提出建议,应当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尤其是适时调整最低工资,以保障一线收入偏低的职工的利益。
市人保局接受人大代表政务咨询时作出回应,本市已经16年逐年上调最低工资,平均每年涨幅在11%左右,绝对增长金额约43元。2010年将达到近16年以来最高。
2009年,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为促进企业稳定就业,本市应人保部要求暂停调整。截至目前,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不低于4.6元、每月不低于800元。
“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要涨。”市人保局表示,目前正在将调涨方案上报审批,预计上调幅度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比例相当,约涨10%左右。最低工资调整时间预计在2010年二季度后,最早在4月1日,最晚7月。
同时,市人保局表示,2010年7月将继续发布工资指导线。对于效益好的,如连续盈利两年或以上的企业划定工资增长的“预警线”,对于经营情况一般的企业划定中位线,对效益较困难的企业也有工资增长的低位线标准。
本市最低工资历年表
2004年不低于2.96元/小时、不低于495元/月
2005年不低于3.47元/小时、不低于580元/月
2006年不低于3.82元/小时、不低于640元/月
2007年不低于4.36元/小时、不低于730元/月
2008年不低于4.6元/小时、不低于8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