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躲在僻静处,当头一棍打昏路人,再抢走对方的钱财。以张某锋为首的仓山“敲头帮”团伙成员近日受到法律的严惩。主犯张某锋被福建省高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其余几名同伙也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008年10月22日晚,张某锋受其他不法分子鼓动,到仓山区盖山镇浦下村一小路,伺机抢劫。被害人丁某下班途经当地,张某锋等人便操起事前准备好的棍棒朝其头部猛敲,随后抢走其身上的现金100多元及一部手机。
张某锋尝到“甜头”后,觉得“干这行”赚钱比打工快,就另立“炉灶”自当“老大”。同月30日晚,他带工友杨某窜至仓山区盖山镇某村一芭蕉林附近,遇见两路人酒后在路边聊天,他们便挥棍等敲晕对方,抢走现金2200多元及两部手机。
在接下来的8天里,张某锋还拉拢邓某、易某,组成“敲头帮”。他们几乎隔天就作案一起,无一例外都是用棍棒猛敲受害人的头,然后劫财。
“敲头帮”在一个月内,作案7起,抢得现金4461元及一些财物,涉及被害人10多名。仓山警方受命侦破,仅用10多天时间就将他们一网打尽。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强振超 林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