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江跃中潘高峰)市政协委员施有毅日前提交提案建议,借鉴兄弟省市试点成功经验,加大科研力量,推进培育优良品种,满足广大市民食用美味河豚鱼的消费需求。
施有毅委员解释说,河豚鱼有毒是事实,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也对鲜河豚鱼实行禁食。但我国的河豚鱼科研技术和安全管理水平已有很大提高,国家有关部门在沈阳、大连、青岛、江苏沿江城市等地进行的安全食用河豚鱼试点,证明只要严格管理,不但食用安全,还能获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禁令也在逐步放开。
上海自古就有吃河豚鱼的历史。据施有毅委员介绍,远郊区县的许多饭店私下非法供应河豚鱼的情况屡见不鲜。听任食客“拼死吃河豚”,会大大增加引发安全事件的可能,堵不如疏。2002年,本市卫生监督部门曾多次召开人工养殖的鲜河豚鱼人体试食试验专家论证会,充分肯定暗纹东方豚和红鳍东方豚这两种鲜河豚鱼,从产毒理论研究及实际测试结果两方面表明,食用是安全的。“可惜,国家卫生部把上海列入试点范围后,7年过去了,但上海仍停留在设想阶段,鲜河豚鱼的食用仍属于禁止范畴。”
施有毅建议,本市应制定试点规划,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食,但原则上应采用非全面开放的政策,以确保安全。同时,扩大暗纹东方豚和红鳍东方豚这两种安全鲜河豚鱼的养殖面积,提高产量。在满足本地消费需求同时,积极扩大出口,提高农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