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市场价的70%,也即相当于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购买一套商品房,另30%作为政府产权,可在5年内免息购买,这样能不能降低低收入家庭安居的门槛?昨天,10位省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推广在淮安试行两年的“共有产权房”模式。
以经适房的价格买商品房
这是一种既有保障房属性,又带有商品烙印的新的“政策性商品房”。参与提交议案的省人大代表孙蔚向记者详细解释了共有产权房的特点,“我们淮安有个洪福小区试点共有产权房,它的市场价为每平方米2235元,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购买只需要出70%,也就是每平方米1564.5元,另外的30%就是政府产权。7:3的比例是按照原来全市经适房与普通商品房的平均价格之比推导而来的。也就是说,老百姓花了经济适用房的钱,买到的是商品房,它可以贷款,可以换租,可以享受增值,取得完全产权后还可以正常出售”。
购买政府产权的成本也并不高,孙蔚介绍说:“30%的政府产权,市民在5年内可以原价购买,比如洪福小区,低收入家庭买房时政府贴了670.5元一平方米,5年内买回就只要按670.5元的单价计算,5-8年内购买加同期贷款利息,8年后则按市场评估价执行。考虑到低收入家庭的房价承受能力,更困难的还有5:5的比例,也就是可以半价买房。”
虽然买的是商品房,但性质仍是保障房,所以购买对象严格限定于经济适用房的保障人群。
仿照公积金建住房保障基金
作为共有产权房的配套措施,议案中还进一步建议,像公积金一样,建立住房保障基金。“对于购房人而言,很多家庭还是很愿意在有一定积累之后,买回政府产权。淮安房产部门做过一次调查,有三分之一的家庭表示了购买的意向,预计约在买房后5-8年出资购买。这样,政府产权资金回收来之后又可以保障新购房家庭。我们甚至可以设想通过5年、8年的累积,以后每年回收的资金可以与新支出的资金实现平衡,就像公积金一样滚起来。我们认为,江苏有足够经济基础率先建立这种基金。”
马上就访 淮安房产局局长邵明:“共有产权”挡住了倒卖牟利
作为一种新的保障模式,淮安“共有产权房”的优势何在?记者昨日也连线了淮安房产局局长邵明。
邵明指出,这一试点首先是为了解决经适房的弊端。“传统的划拨土地建经济适用房虽然明确为‘有限产权’、退出时要补交原来的优惠,但十多年的实践证明,如何补交难以操作,这就存在巨大的倒卖牟利空间,所以就会出现收入弄虚作假的丑闻,也挤占了真正急需住房保障群体的社会资源,因此社会上出现废除经适房的呼声。采用共有产权,即使有人弄虚作假成功,得到的也只是使用价值,如果倒卖也必须按合同上写明的政府产权收益总额进行补交,个人获得的只是这部分的银行利息,所以对弄虚作假者吸引力不大。”事实也证明,淮安实施共有产权房后,申购保障房的反而少了,“在2007年我们就将收入标准由原来的400元提高到900元,达到了苏中水平,申购的量却一点没增,我们分析,新模式将弄虚作假者挤出了申购队伍”。
住建厅回应 已有多个城市尝试“共有产权”
对于淮安的共有产权房模式,省人大代表、省住建厅党组书记江里程予以肯定,“这是住房保障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同时他也表示,在共有产权方面,江苏多个城市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尝试,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全省已经有1.17万户困难群体通过共有产权获得了住房保障,接下来江苏将出台统一的共有产权办法,予以规范和推广。
“我觉得淮安共有产权房有两大贡献,一是引进了市场调节机制,对不同的对象,设置不同的产权比例,有7:3,有5:5,可以解决买得起的问题。其次它把政策优惠量化显化,现在的政策规定是经适房五年后允许上市,需要补交地价收益等价款,但这个收益是多少,是15%还是30%,老百姓买房的时候并不清楚。而淮安的共有产权房就比较明晰。”江里程介绍说,其实共有产权在江苏多个城市正以不同方式进行试点,“泰州、苏州、如皋、姜堰等地都在试点”。
相关做法 常州停建经适房每户补贴8万元
记者也了解到,像淮安这样以商品化的方式进行住房保障,在江苏并非仅此一例,常州市也是以“补人头”取代“补砖头”,停建经济适用房,改发货币补贴,直接到市场上购房。
常州市2009年年初规定,满足经适房申购条件的保障对象,可以获得每户8万元的补贴,在市区范围内选购新建成套普通商品房。
除了面积、价格符合普通商品房的要求外,在地域上没有具体限制。而8万元的标准也将会根据市场情况变化。
据了解,常州市实施经适房货币补贴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拉动房地产市场,同时也给了老百姓更加丰富的购房选择,因而吸引了大量申请者。政策实施一个多月后,就有2070户住房困难家庭经过公示、审核,拿到了货币化补贴资格认证书。 本报记者 王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