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8日电 (记者 张淼淼、孙晓胜)北京市2009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百万元以上的大案47件,县处级以上要案85人,其中厅局级官员19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平28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作上述表示。
北京市检察院去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319件369人,同比分别上升13.1%和10.8%,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2亿多元。
慕平说,北京市检察院依法查处了一批中央、高检院交办的大案要案,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原总经理陈同海、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等系列大案。同时,在工程建设、税务、司法等重点领域,依法查办一批涉及民生和发展的案件。如北京城建投资管理公司原副经理许勇贪污1050万元、受贿949万余元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
北京市检察院还依法严肃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先后在人防工程、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等领域取得突破,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49件54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1件,县处级以上要案11人。
慕平表示,2010年北京市检察院的工作重点,除了继续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外,还将重点监督纠正有罪不究、违法侦查、量刑畸轻畸重、违法减刑假释等问题,以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