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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出台政策建立个人信用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30日06:54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尚若云

  本报讯 昨日,郑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郑州市将逐步建立以个人信用数据收集、披露及个人隐私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个人信用系统。

  失信行为威胁到金融秩序和社会信誉,郑州市政府提出以政府信用建设为先导、企业信用建设为重点、个人信用建设为基础,打造“信用郑州”。

  政府信用建设包括加强政府决策执行,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程序等;企业信用建设包括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披露制度,建立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公示制度等。另外郑州市将逐步建立以个人信用数据收集、使用、披露及个人隐私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个人信用系统。系统起步阶段从企业法定代表人、会计师、律师、公务员、大学生等重点人群入手,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并逐步拓宽覆盖范围和领域,初步形成个人信用管理体系框架。

  为了配合信用建设,政府还将建立由政府、司法部门、各类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市场联防机制。对失信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惩戒:依法进行负面信用记录公示、警告提示、限制信贷、限制消费、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降低信用等级、限制市场准入、行政司法处罚等。

  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或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积极引导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在授信额度、付款方式等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或便利。郑州市还将给信用记录出现瑕疵的企业和个人创造机会:鼓励其在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帮助下,通过实施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等措施,恢复企业信用或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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