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日电 (记者 刘浦泉)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1日致函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指出《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劝喻修改。同时,建议国家发改委对此情况展开调查。
近日,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联合制定了《图书公平交易规则》,被社会各界广为关注,有媒体称之为“图书限折令”。1月15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就《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中部分条款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联合提出五点意见。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认为,《图书公平交易规则》通过行规形式设定了统一的市场销售商品最低折扣标准,变相统一了经营者商品的最低价格。其不仅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以“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规定,也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规定。
同时,《图书公平交易规则》利用制定行规或行业标准,达成行业内部的价格统一规定,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法律禁止的相关垄断行为的规定。此外,《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中经营者利用行规协同联合定价行为,其直接后果是损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劝喻”,希望能推动《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修改,加强行业自律,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