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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陈述六点体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4日04:32  信息时报

  第一、我被刑拘和逮捕,对我的思想冲击很大。我逐渐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玷污了律师的神圣职责,缺失了辩护律师的职业道德基础。

  第二、刑辩律师应识大体,顾大局,思想上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我今后要多学习,从思想上彻底诀别过去。

  第三、要认真反思。龚刚模案不仅没有让我履行一个律师的职责,还浪费了司法资源,属于思想不纯,立场不坚。

  第四、罪刑法定。作为法律工作者,应重证据,不能偏听偏信,不能不假思索,更不能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执迷不悟。

  第五、缓慢的思想转变,我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为我以后的人生积累了经验,我将追求未来人生的更高境界。

  第六、刑法的宗旨是惩罚罪犯,保证人民安全。这一点我将永远牢记在心,它也是公民应遵守的基本准则。今后我会义无反顾地为社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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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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