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4日讯 “内政部长”江宜桦昨日表示,为确保无法回户籍地投票者的参政权利,“内政部”将修订“选罢法”新增移转投票制度(广义的通讯投票),也就是让在外地工作者、就学者能就地投票,若“选罢法”修正案能尽速完成立法,这项移转投票制度最快可以在年底“五都”选举开始实施。
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 江宜桦在新春记者会上表示,“内政部”正在研议通讯投票制度,让那些在选举时无法赶回户籍地投票的学生、工作者或服兵役者也可投票。所谓通讯投票有狭义、广义两类,像美国实施是狭义的通讯投票,也就是在一两周前把选票给选民然后寄回,江宜桦表示:“对台湾而言,这样的通讯投票比较困难,除非台湾能克服安全性、保密性、技术性这三项问题,才能实施和美国一样的通讯投票。”
江宜桦表示,依“内政部”研议,可以制订广义的通讯投票制度,也就是移转投票,例如有人户籍地在高雄市,但到台北县工作,即可在台北县投票。由于目前台湾只有“户籍人口”登记,并无“常住人口”登记,在没有人口清册下,未来如何让这些不在户籍地的民众投票?江宜桦表示,这些不在户籍地的民众若要投票,必需先行登记,有了这些人口清册后,才能进行移转投票。江宜桦说,希望这项“选罢法”的修正案能在下会期送至“立法院”,如果可以列入优先法案的话,那么也许年底的“五都”选举即可让不在户籍地的公民行使移转投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