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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5日10:05  云南网

  如果药商向医务人员行贿,一经查实将被列入“黑名单”,取消其参与集中采购的资格。记者昨日从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根据卫生部的要求,今年年内我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将开展医德考评工作。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要求承担省、州市、县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的单位,认真探索好的做法和经验,其他医疗机构也要主动工作、积极探索。“注重医院内部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防止发生重大医疗差错。”省纪委驻卫生厅纪检组长、厅党组成员周天让表示,要结合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探索完善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医疗机构领导班子建设。

  医疗服务的收费一直是市民争议较大的问题。周天让表示,要严格规范医疗收费行为,以公开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耗材价格为重点,不断完善医院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防止重复计费、多收乱收等问题的发生。提升院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认真落实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和物价收费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

  2010年,我省将继续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把治理商业贿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健全防止商业贿赂的制度体系,强化源头治理。”周天让指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医药购销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公开、使用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

  并会同有关执纪执法机构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刑事等处罚和党政纪处分等手段,始终保持惩治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防止反弹。“对行贿企业和人员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一经查实即列入‘黑名单’,依照规定限制直至取消其参与集中采购的资格。”

  记者 王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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