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涂重航)昨日是文强案庭审第五天,也是最后一天。法庭进入辩论阶段。文强及陈涛、赵利明的辩护人将拜年、过生日所收受的礼金称之为礼节性礼金,不算受贿,对此公诉人称,“他们拜的不是年,是权力”,并认定此为受贿。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文强也提出异议,称“灰色收入部分认定太少”,红包收入不止2.4万元。
在结案陈词中,对于自己走上犯罪道路,文强深感内疚,认为有主观客观、个人社会等多方面原因,但主要还是自身主观原因,他希望政法干部以自己为鉴,希望今后不要再有民警站在这个审判台上。
文强称生日礼金不算受贿
昨日上午,庭审辩论阶段,被告文强对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进行了答辩。
文强对起诉书中大部分拜年、过生日、出国收的礼金被认定为受贿持否定意见。他认为这些钱是非犯罪收入,是人情正常往来,不能认定为受贿。“我也送过一些礼物给他们,比如打火机、香烟、好酒等。”
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文强也提出异议,“灰色收入部分认定太少”。公诉方称他在担任司法局长的十多年时间里,红包收入只有2.4万。文强说,“远不止这些”,全局几十个下属单位,每年春节都会给他拜年,奉上一两万元礼金。
公诉方表示,有行贿人与文强长期往来,虽然一时没有请托事项,但十多年来,文强都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们牟利。
文强否认对升迁打招呼
昨日,文强对于他利用职务之便,为干部提升打招呼提出异议。他说,这些都是按组织程序办,作为党委委员,他的一票不能起决定作用。
文强所收受下属的贿赂中,不少都是来自公安局的下属。他说,自1992年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至2008年十多年间,公安局提拔的干部有数百,自己98%都表示同意。干部的任用提拔都是党委讨论,自己同意或者不同意并不影响。
另外,自称“十年没有被提拔过的”的赵利明当庭说,自己给文强送钱就是基于官场的“潜规则”,文强是自己的直接上司,迫于压力才送钱。
法庭辩论激烈,文强的辩护律师杨矿生首轮辩护就持续了2个多小时。
昨日,公诉人称,8个月的时间里,重庆批捕黑恶犯罪嫌疑人1176人、起诉782人、30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被依法批捕起诉。
■ 最后陈词
昨晚,文强案一审进入最后阶段。22时,按照程序,文强等5名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
这次对我教训十分深刻,命运也十分悲痛。9年前,我坐在这个房间的主席台上,目睹张君等犯罪分子接受审判,后来又送他们上刑场或者监狱。我犯了罪,是受了社会环境影响,有制度建设落后因素,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我的主观因素。希望全市公务员都能够以我为鉴,按党纪国法办事,希望再也没有政法民警站在我今天站的位置上。
这次(开庭)体现了民主与法制进步的主流,体现了司法工作者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崇高追求。这次机会对我是多么的宝贵。我的辩解也是对事实和法律的尊重。我虽然犯了罪,但还有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线,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文强
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有今天,无颜面对亲朋好友,我悔不该当初。我曾经想着努力工作报效国家,后来却因为私欲,从开始收受小的东西到后来的不可收拾,我好糊涂。我这把年纪,已经不可能再危害社会了,希望法庭能酌情考虑。——周晓亚(文强之妻)
首先,我真诚忏悔,我从一名监管者变为被监管者,对不起党和组织的培养。其次,我出身于南下干部家庭,从县公安局刑警起步,30年来出身入死,侦破了100多起案件,获二等功、三等功12次、嘉奖17次、5次被公安部通报表扬。最后,我的犯罪和我的警种无关,说明我坚持了良心和底线。希望法庭从轻和减轻处罚。——赵利明(重庆市公安局交通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
我收钱之后,一直用一张卡存着没有花过一分,包括买房贷了52万,都没动上面的一分钱。——陈涛(重庆市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
认罪服法,我从一个高级警察成为一名罪犯,追悔莫及,悔不当初。——黄代强(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
■ 庭审直击
文强为谢才萍立3“家规”
公诉人指控,谢才萍之所以敢在聚赌被查禁并判刑后,仍继续开赌场并打警察,就是仰仗自己是文强的弟媳。
对此,文强辩称,自己在调任司法局长之后,重庆市政法系统开会提到谢才萍,文强称,谢才萍屡教不改,伤透了全家人的心,“最好判她几十年不要出来”。
文强说,在2008年的国庆节,自己主持家庭会议,提出三条“家规”:一是谢才萍如打电话,就叫她去投案自首,就算有冤屈也让她去说清楚;二是全家包括子女都不要给谢才萍钱,以免受到牵连;三是如果谢才萍还是不悔改,就登报声明跟谢脱离关系。
文强“干将”想成学术专家
昨日,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自辩之前,向法官、检察官和旁听人员两鞠躬,他被控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法庭上,陈涛竭力划清与文强的界限。“我从来没在黄代强和文强面前说过要提拔,我说不出口,我书生气很重”。
陈涛称,自2004年没当选上渝北区公安分局局长后,便对当官失去了兴趣,开始疏远文强。“我想成为专家,发表过20多篇论文,还被请到西南政法大学讲课。”
陈涛向法官推荐自己的博客,以证“清白”。博客中共有18篇空间日志,多为读书笔记、情爱感悟、人生抒怀等内容。陈涛的博文写到,群众的事无小事,必须要发自内心,从自己做起,从对群众的每一件小事做起,要带着深厚的群众感情为民办事。如果把当官当作来追逐权力与获取地位、财富的渠道,这样的官,天必诛之。
对于收受黑社会团伙的贿赂,陈涛辩称,自己受审后,发现五年之间收受的钱财就达20万之多,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对于公诉人指称其在夜总会找过十多个小姐,陈涛表示否认,称嫖娼都是孤证。
本报记者 涂重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