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贾庆林与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举行迎春座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8日22:1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8日电(记者 顾瑞珍 李亚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8日邀请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到中南海座谈,共同迎接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春节,并代表中共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向全国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视频:贾庆林与全国宗教团体负责人新春座谈 来源:CCTV《新闻联播》

  贾庆林在认真听取宗教团体负责人的发言后指出,2009年是我国历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也是宗教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得到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了充分保障。宗教事务管理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方向上迈出坚实步伐,宗教事务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我进行的各种渗透活动,特别是在乌鲁木齐“7·5”事件这一重大考验面前,宗教界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积极主动地配合党和政府做好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宗教领域的对外交往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继续得到推动和开展,向国际社会展示了中国宗教的良好形象。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探索进一步深化,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各宗教团体的自身建设也取得了新的成果。

  贾庆林强调,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一年。做好宗教工作,保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紧紧抓住服务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两大任务,研究解决宗教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团结动员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他希望各宗教团体和宗教界广泛凝聚信教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积极探索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的途径、范围和程度,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巩固和谐宗教关系,帮助广大信教群众树立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继续深入挖掘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沿着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正确方向前进;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合格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为团结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打好基础。

  贾庆林特别指出,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了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对推进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对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希望宗教界特别是藏传佛教界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为推进西藏以及四省藏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等出席座谈会。应邀出席座谈会的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有: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传印、中国道教协会会长任法融、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陈广元、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副主席刘柏年、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傅先伟、中国基督教协会会长高峰等。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参加座谈。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贾庆林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