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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年山寨春晚已谈妥播放单位

  老孟的两台山寨春晚

  本刊记者/孙欣

  人物特点:折腾。春年临近,人人忙着办年货,老孟忙着折腾山寨春晚。生命不息,折腾不止,这句话用在老孟身上,忒合适。

  名词解释:施孟奇——人称老孟,四川人。山寨春晚创办人。

  问我为什么想到办春晚?这还得感谢我妻子郭金,没她的激将法我还真把它停在思维阶段了。

  我这个人的特点就是爱想。我有很多点子,很多发明,而且我感觉哪一个都非常好,越想越兴奋。我就老跟郭金唠叨,这样的事情多了,她就不耐烦了:“你的想法都很好,可是怎么没下文呀?也让我看看你的本事!”

  我本来就是喜欢折腾的人,真的,就拿我换单位这事,我换了多少家单位,自己都记不清了。最长的一家我呆了5年,最短的就几天。这是我的性格造成的,聪明,可干什么都三分钟热度。只要把一个事情整明白了,我就没兴趣了。在一家单位呆久了,我就感觉没意思了。那个时候在四川是老体制的单位,为了调动,我费了多大力气,就那样,我还调动好几次。最后实在忍不下去了,就跑来当“北漂”了。

  后来自己办婚庆公司,开始做主持,后来当摄像,随着心情来。刚开始做摄像,我那个兴奋呀,早上4点就爬起来了,比新娘子还兴奋,后来也是没兴趣了。

  所以这次郭金一激我,我马上就决定玩一把, 哪怕自己掏钱。

  这次还真是玩大了,不仅全国老百姓注意到了,政府有关部门也注意到了。

  去年最后的筹办阶段,几乎每隔几分钟就得处理一件事情,还基本都是棘手的事情。我事先有思想准备,不仅请了导演,还请了法律顾问。但是我对这个法律顾问不满意,尽管人家是不要钱的,友情出演。因为他总对我说“不可以”,我当然知道啦,看看法律书就行,而我需要的是评估法律风险,协助处理法律问题,考虑违法成本。比如那个时候限行,可是我们需要车,打车也不方便,我选择被罚款,用100元的代价换来时间。

  我没预料到,最大的麻烦是播出的问题。

  我办这个晚会的本意就是找一些人来联欢,不是赢利性的,所以到现在我也不认为我们需要演出许可证。我自学过一段时间的法律,还考过几门课程,所以要办这个晚会的时候我反复看了《北京市演出管理条例》,跟我们相关的那几条我背得可熟了。有关部门来检查时,我说我们的春晚只要不售票就不需要许可证。至于播出的时候是否有广告等经营性行为,那是播出单位的事情,跟我们没关系。他们也认为我的理解很对,没对我们提这方面要求,就说注意内容健康。

  但是随着春节的临近,原来的几个播出合作伙伴纷纷告诉我,不能播出了,原因不能明说。最后,只有澳亚卫视播出了。幸好演员早有思想准备,也理解“新鲜事物遇到困难很正常”。

  给我们提供场地的赞助者也表示没办法提供了,我们只好搬到一个洗浴中心,上百人的演员只剩下20多人,其他人都陆续回家了。

  这时候出了一档事——“临时演员称诈骗报110”,被媒体热炒。

  其实媒体的称呼都不准确,那个人不是我们的演员,我们也没邀请他。他是跟汶川灾区一个少数民族演唱组合一起来的,张口闭口都是“我们灾区……”这样给我们造成错觉,以为他们是一起的。我们当时考虑到灾区的困难,答应帮这个组合找赞助解决交通费问题。这个赞助企业在发放路费的时候很细心,发现这个人既不是这个组合的,也不是灾区的,更不是我们邀请的演员,所以拒绝给他。结果他就闹起来了,打了报警电话,警察来之后很快就明白了,还把他批评教育了一顿。

  这些麻烦的出现说明我们的管理有漏洞,毕竟没经验。

  虽然我们不给演员演出费,不给交通费,只提供食宿,但因为有场地、音响等支出,我前后赔了将近20万元。我记得处理演员用的被褥就挺伤脑筋,因为用过,没办法捐,没办法卖,200多套呢,最后又花钱雇了搬家公司帮我们扔了。

  我还是有一些积蓄的,而且我自己愿意做的事情花钱又有什么心疼的?我老家的妹妹支援了一部分,她是“暴发户”,还挺支持我,这是我的安慰。

  家人基本是支持我的。首先是郭金,跟我跑前跑后,全职帮我。我父母也挺关心,怕我惹事,又不敢反对,怕拖了我后腿,就这么胆战心惊地支持我。我有个姐姐在海南日报,虽然不反对,可是我说让她帮我找媒体宣传一下,她根本不理。还有一个在清华大学教书的妹妹,一直反对,她的观点是要踏实做事情,所以一次一家媒体想采访我的家人,她马上反对,说:“我可不愿意因为你这事出名。”

  我们夫妻主业是婚庆公司,这个行业的特点是年底是淡季,所以我们搭不了多少时间,没什么影响。而且我根本就没想靠办春晚赚钱,这样虽然去年赔了心里也没多少落差。

  有人说我去年失败了,我不这么认为,晚会办成了,这就是我的目的。

  我们这次办公地方好吧,市中心呢。赞助单位不仅给了我们办公场所,还答应赞助演员住宿。

  今年比去年情况好多了,我们有经验了,有钱了,节目质量也上去了。这些当然跟取得了许可证有关系。接受去年的教训,我主动跟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取证过程还算顺利。其实办证就是为了让大家更有信心,无论是演员还是赞助商,都感觉有个保证,尤其是赞助,好谈点。彩排和演出的时候我还计划请广电部领导参加呢。

  目前我们获得了5个单位的赞助,有给钱的,有给场地的,至于最后会获得多少,现在还不好说。如果赞助有剩余,我会给演员、工作人员包个红包。

  今年我们的原则还是只提供住宿,没其他费用,这个写进合同了。

  考虑到今年是赞助,不是我自己的钱,所以郭金没当总管,请了工作人员老牟做账,钱由一家赞助商代管。即使这样,还是有人拿这个说话了。

  那个到处接受媒体采访说我圈钱的何某,原来在我们这里做营销。是他自己主动找到我,说帮我们拉赞助单位,自己从中拿提成。后来因为他的行为方式跟周围的人不合拍,感觉怀才不遇,自己走掉了,另外做了个春晚。

  大家散就散了,他却对媒体说了很多不利于我们的话。这就跟夫妻离婚一样,不合适了就分开,一定要说对方的坏话吗?他说我圈钱,不公布财务,问题是我们正在准备晚会的紧要关头,三天两头公布财务,哪有时间?等晚会之后我给大家一个很清楚的明细,一切就清楚了。

  圈钱的话更谈不上,我们做晚会当然需要钱,有赞助不是好事吗?

  晚会无论叫山寨也好,叫民间也好,都有成长过程,要成长就需要商业,比如奥运,不是有赞助商吗,离开商业能开得那么成功吗?只要关键环节是公益,最后资金流向是公益的,那就是公益的活动。我这个晚会虽然有赞助,不排除商业运作,可是从结果看我们就是一个公益的活动。

  我的打算是,晚会后把剩余的赞助做一个专项基金,或支持以后的民间春晚,或负责贫困孩子的学费。

  我出名了,有支持我的,也有骂我的,我能承受,不看,不理就好了。这些我事先就预料到了,没当成灾难。但是何某的做法,我还是第一次遇到,因为我们的成员都非常团结,我不惹别人,可是别人如果诋毁我,我不排除诉诸法律的可能。

  我正跟演员沟通,想把今年的节目做成光盘免费赠送,我们的目的就是传播,欢迎转载。演员们很希望更多的观众看到他们的节目,他们被雪藏得太久了,很珍惜这样的机会。

  接受去年教训,今年对节目选拔、演员挑选很严。先让对方把自己的节目寄过来或从网上发过来,我们开会研究集体通过,才让演员过来。对贸然上门的,我们非常慎重,不想惹去年那样的麻烦了。

  今年的法律律顾问还不错,他会对一些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法律风险,让我自己决定。他也是自己主动要求来帮我们的,我们还签了合同,约定如果赞助有余款再付必要的费用。

  在他的指导下,我们签了比去年多得多的合同,有跟赞助商的,有跟演员的,有跟播出单位的,有光盘的版权……去年那是滥用好心,惹了不少麻烦,今年法律方面控制严格了,目前为止还没出过什么麻烦。

  目前已经谈妥几家播放单位,有电视台,有网站,今年影响力会比去年大。

  不过今年是我做春晚的最后一年,明年我不做了,玩够了。

  事迹一:2008年年底,老孟办了一台山寨春晚,声称“向央视春晚叫板,给全国人民拜年”,预计将在大年三十晚上9点9分通过网络向全国网民直播。结果是,晚会办了,却没播出去。

  事迹二:感觉在播出上没出口气的老孟,消停了几个月又出动了。2009年4月,老孟早早又开始了虎年春晚的筹备工作。不服气的他希望可以通过一场名扬海外的晚会,来说明“老百姓的春晚一样精彩”。这次,他顺利地拿到了演出许可证,拉来了赞助。可随之而来的,是内讧和涉嫌圈钱的指责。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10年2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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