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大连视窗2月12日电 王金海、张世安报道:为让全市城乡困难居民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按照大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1月18日起,大连市广泛开展了大规模临时救济慰问活动,全市城乡困难居民节日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大连市共投入救济慰问金4203万元。其中,市财政2474万元、市慈善总会200万元、各区市县1529万元。救济城乡困难居民125016户、199484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50364户、97548人;农村低保对象45734户、65485人;在乡重点优抚对象11457人;参战、参试人员1233人;城市低收入家庭2714户、6717人;国资委特困职工5500人;经委特困职工7422人;农村省级以上困难劳模150人;百岁老人442人。市内四区救济慰问对象按每户(人)400元标准、其它地区按300元标准发放救济金,城市低收入家庭按城市困难居民标准的70%予以救济。救济金全部以现金形式发放。在各区市县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周密组织、认真落实下,截止目前,救济慰问金已全部发放到困难居民手中。
为做好节日期间救济慰问工作,大连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并以市扶贫帮困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大连市2010年元旦春节救济金发放方案>的通知》。1月15日,市民政局召开全市2010年节日前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济(慰问)工作会议,对困难群众临时救济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为提高救助实效,市扶贫帮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在春节前,对全市城乡困难居民普遍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针对不同家庭的实际状况,采取有效帮扶措施,切实解决困难居民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为提高救济慰问金发放工作的透明度,市民政局规定临时救济金统一下拨到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区市县,各区市县匹配资金后,组织街道(乡镇)、居(村)委会在规定时限内,将救济款物发放到救济对象手中。为确保救济慰问金发放工作不留死角、阳光发放,各地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格按规定范围和标准进行发放:加强新闻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春节临时救济慰问的有关政策、救济范围、救济标准;采取银行卡与现场发放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提高了发放效率;部分地区提高发放标准、扩大救济范围,切实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旅顺口区低保对象救济标准提高到600元/户,救济范围由220户扩大到1313户;开发区救济标准提高到500元/户,并为每户送去价值142元的米、面、油;长兴岛优抚对象救济标准提高到400元/户、烈属900元/户。为加大救济金发放工作的督查力度,市民政局组成督查组赴各区市县,进社区(村)入户调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确保救济慰问款物按标准、时限发放到救济慰问对象手中,使困难群众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体会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