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晚报》报道 12日至18日,重庆涪陵区公选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网民质疑“不公正”。昨天,涪陵区委组织部称,公示时间非有意安排。
>>网民春节公示是潜规则
昨天,“涪陵人论坛”一帖子引用了来自涪陵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公示公告,公告称涪陵区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已结束。在前期公示的票决人选基础上,通过差额票决确定了16名拟任人选。根据相关规定,现将16名人选予以公示。干部群众如果认为公示对象有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可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公示时间为2010年2月12日—2010年2月18日。
网民“美好心情”认为,公示在春节期间,大家都放假了,就算有反对意见,又能怎么样?网民“游客”跟帖说:“放在春节期间,潜规则嘛……”
>>政府公示系按程序进行
针对质疑,涪陵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张露称,“2月12日进行公示,是公选程序刚好进行到这里,而不是有意安排。”之所以要及时按程序进行公示,还有原因是让这些公选干部能尽快进入角色。
>>人大代表应延长7个工作日
重庆市人大代表、市侨联副主席邓明鉴认为,国家法律规定的告知程序都明确规定节假日要除外。公选干部公示这么重要的事,在春节期间公示肯定不合适也不科学。公示的目的是为了听取意见,都放假了,市民有意见该向哪里反映?涪陵区公选干部公示应考虑延长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