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2日电 (记者周英峰、邹伟)记者22日从公安部获悉,2010年2月13日至19日春节期间,全国各地群众燃放烟花爆竹总体安全。
来自公安部的统计数字显示,2月13日至19日,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人身伤亡事故1626起,造成11人死亡、1808人受伤,事故起数同比下降3.3%,死伤人数同比下降2.3%,造成燃放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燃放者操作不当。
春节期间,为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宣传发动、隐患整治、安全检查、街面巡逻,全面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有效预防了燃放伤亡事故的发生。广大公安民警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积极开展了以教育引导为主、查处打击为辅的人性化执法管理活动,维护了燃放秩序和安全。据统计,全国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45万余人次、车辆14.5万辆次,依法查处燃放违规违法行为2993起,其中治安拘留289人、警告7466人。
今年是北京市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的第5年,北京市公安局开展了以查找整改火险隐患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明确重点区域管控责任人,并通过制作发放450万份宣传材料、在媒体刊发1000余篇宣传文章、曝光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积极引导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春节期间,北京市发生燃放伤亡事故380起,造成380人受伤,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同比均下降5.9%,没有发生致人死亡的燃放事故。
针对元宵节燃放烟花爆竹活动趋于增多的情况,公安部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振奋精神,加强管理,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全国社会治安持续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