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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司法局吊销李庄律师执业证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3日01:21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钱卫华)22日,记者从北京市司法局获悉,在重庆涉黑案中因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获刑一年半的律师李庄,已于2月20日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销律师执业证书,这一决定21日送达李庄本人。随着罚单开出,李庄成为本市第二名因犯“律师伪证罪”断送职业生涯的律师,并终身再无机会取得律师执业执照。

  今年2月9日上午,李庄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一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终审判处其罪名成立,刑期由一审的两年零六个月改为一年零六个月。随着判决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按照这一规定,春节假期之后上班第一天,北京市司法局作出给予李庄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次日送达李庄本人。同时,按照《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纪律处分规则》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已经作出吊销会员执业证书决定的,市律协纪律裁判委员会应直接取消其会员资格。

  据悉,对于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即使要再申请,司法行政部门也不会颁发证书,因此李庄拥有执业证书的律师生涯至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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