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不支持Flash

李庄律师执业证被吊销 其职业生涯至此终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3日11:24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针对律师李庄因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北京市司法局已于2月20日作出吊销李庄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1日送达李庄本人。

  今年2月9日上午,李庄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一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终审判处其罪名成立,刑期由一审的两年零六个月改为一年零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据此,北京市司法局于2月20日作出给予李庄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1日送达李庄本人。

  此外,按照《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纪律处分规则》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已经作出吊销会员执业证书决定的,市律协纪律裁判委员会应直接取消其会员资格。

  作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再申请律师执业,司法行政部门也不会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也就是说,李庄的律师生涯至此终结。

(编辑:SN054)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