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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商力推廉政风险迹象管理自戴“紧箍咒”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5日08:43  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记者董育雄、实习生潘璐木子)明显超实际收入水平消费或投资;领导班子或成员群众举报和负面传闻较多;与监管服务对象的异常人情往来……即日起,凡出现上述一种或几种迹象的湖北省工商局工作人员,将被约请谈话、提出警示,甚至离岗、调岗、停职检查,确认属于违法违纪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机构按规定立案调查处理。

  1月25日,湖北省工商局党组审议通过了鄂工商党组[2010]3号文件,正式推出《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廉政风险迹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管理风险迹象入手预防和控制廉政风险。

  湖北省工商局局长刘源超介绍说,腐败问题发生、发展有其过程,多有隐性或显性迹象显露,有些迹象背后可能隐藏问题,有些则本身已是问题,但又是发生更大问题的报警信号,实行廉政风险迹象管理就是为了立足关口前移,着力事先预防,使廉政风险在显露迹象时能够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防范。

  据介绍,该《办法》针对全省工商系统实际,分职能工作、内部管理、思想生活作风等三大类,列举了40种具体廉政风险迹象。它包含职能工作方面,如:企业登记、年检中的验资评估审计和咨询代理业务集中于某个中介机构,私自会见行政处罚相对人及其委托人,对同类市场主体采用不同标准进行监管等;内部管理方面,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缺乏威信,群众举报和负面传闻较多,特定关系人承接单位项目订单,单位业务客户长期固定等;思想生活作风方面,如:爱慕虚荣,攀比待遇,思想消沉,情绪低落,与下属、同事、监管服务对象的人情来往异常等。

  该《办法》还明确提出,对及时发现、处置廉政风险迹象,有效防范问题发生的部门和人员,要给与表扬和奖励。对疏于管理,或者发现后未及时处置,导致发生腐败问题或监管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湖北省工商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并非有"迹象"就一定意味着有问题,省局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经验和教训出发,出台了该《办法》,目的就是尽力做到防范于前,治病救人。该风险迹象评估指标体系,将随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以探索和建立符合工商工作特点的相关迹象评估体系。

  据了解,湖北省工商系统现有二万三千多名工作人员,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中人员数量最多的行政执法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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