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一案已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正式受理,将于不久开庭审理。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被告人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案其他被告人及相关被告单位亦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一并提起公诉。
涉案罪名:
内幕交易
据《财经》报道,检方指控黄光裕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来源于黄在上市公司中关村重组过程中,利用手中掌握的内幕消息,三次购买中关村股票的事实。其中最大一宗为黄光裕伙同其妻子杜鹃、中关村公司原董事长许钟民等人开设79个股票账户,由杜鹃负责指挥操盘手,累计买进1.04亿余股中关村股票,成交额13.22亿元。
非法经营
此次检方指控黄光裕的非法经营罪,是指在2007年,国美电器通过北京恒益祥商业咨询有限公司、深圳盛丰源实业有限公司两次倒手,将8.22亿元人民币兑换成1.05亿美元。
单位行贿
据《财经》报道,检方指控黄光裕的单位行贿罪涉及其旗下的国美电器、鹏润地产两公司。两家公司分别向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相怀珠行贿106万元,向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的靳红利行贿150万元,向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一处处长孙海亭行贿100万元,向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科科长梁丛林及其同事凌伟各行贿50万元。
在黄光裕的三项被诉罪名中,关注度较高的行贿罪被界定为“单位行贿罪”。由个人行贿而认定为单位行贿,黄光裕面临的最高刑期也将由无期减为5年。尽管黄光裕还面临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的指控,但受行贿罪的影响,其整体量刑将比此前外界的猜测有所减轻。
案件回顾:
2008年11月17日晚,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起因包括“操纵市场罪”等,具体是指对其兄黄俊钦控股的*ST金泰股价进行操纵。
2008年12月24日晚间,国美电器在港发布公告称:经董事会决议,由于黄光裕已不能行使董事职权,故暂停其职务,同时国美常务副总裁王俊洲出任执行董事。
2008年12月28日,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28日发布公告称,国美首席财务官周亚飞也正接受公安局调查,同时,委任方巍为集团代理首席财务官。公告宣布,原公司董事兼行政总裁陈晓获委任为国美电器代理主席。公告还证实,北京市公安局已于11月27日正式口头通知国美,黄光裕已因涉嫌经济刑事案件,目前正在接受公安局调查。
同日,证监会通报:在今年3月28日和4月28日,政监会对三联商社和中关村这两支股票的异常交易进行立案调查。在调查中发现,在涉及上述公司重组资产置换重大事项过程中,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嫌疑,而鹏润实际控制人是国美电器公司主席黄光裕。此案件涉及数目巨大,政监会已将相关资料送交公安机关。
2009年1月7日,黄光裕遭查近两个月后,其妻杜鹃行踪首次被曝出准确下落:经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原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黄光裕之妻杜鹃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调查。但对于其具体接受调查时间及所涉嫌具体罪行等,警方没有透露。
2009年8月,香港法院批准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申请,禁止黄光裕、其妻杜鹃及两家控股公司处置或出售所持的价值16.6亿港元的国美电器股份。
2009年9月8日,香港证监会申请冻结国美前主席黄光裕及其妻子杜鹃16.55亿资产,案件在当日早上香港高等法院开始聆讯。涉嫌经济犯罪被北京公安扣留了近9个多月的黄光裕并没有代表律师出庭。
2009年10月21日有媒体曝出,黄光裕涉嫌经济犯罪被拘押一案有了最新进展,案件被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再度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此前该案件已经被退回补充侦查一次,主要补充内容为黄光裕案件中涉及的内幕交易具体操作手段等。
2009年12月24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网站消息称,北京市检二分院在审理中发现黄光裕等人还涉嫌其他新的犯罪事实,目前已移送相关部门继续审查。
2009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被告人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原主席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案其他被告人及相关被告单位亦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一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