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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法工委:香港特区不适用国防动员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6日17:29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副主任孙镇平今天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不适用《国防动员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表决通过了国防动员法草案,该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26日下午16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人介绍国防动员法相关问题。

  就“国防动员法是否适用于香港和澳门”这一问题,孙镇平指出,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全国性的法律,必须是列入到附件(三)的法律才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国防动员法目前没有列入到附件(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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