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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月1日起剩余花炮可换礼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7日14:02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媛媛)明天(正月十五)24时起,本市五环路内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民手中剩余的花炮可以自行浇水处理,也可以交到统一回收点。

  市政府烟花办表示,今明两天市民可以尽量将存放的烟花爆竹燃放干净。3月1日零时起,五环路内燃放花炮将被警方处理。

  明天(正月十五)是五环路内的最后一个燃放日,同时也是燃放高峰,警方将再次启动超常规巡逻防控方案确保燃放安全。

  市政府烟花办提醒市民,正月十五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时间可能在晚饭前后出现,市民燃放烟花爆竹时尽量避开高峰时段。正月十五24时以后,五环路内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执法单位人员将和社会治安保卫力量加强巡视和检查,非法燃放行为将被执法人员制止,相关人员将受到警方处理。

  正月十六起,全市所有悬挂蓝底色牌照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也将统一关门,销售点内剩余的烟花回收工作将随即开始,预计一周左右结束。

  3月1日市民在指定地点上交剩余花炮将获得小纪念品。所有回收的未燃放的烟花爆竹最后将被统一销毁。

  从事了6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管处民警马立说,虎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情况与前4年相比呈现“五少两多”的特点。

  “燃放量、燃放时间、销售量、受伤人数和火情数五个方面的数字都在减少。”马立说,虎年除夕至今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和火情两个数字是“禁改限”以来最少的。

  市政府烟花办对烟花爆竹的控制力量、警方查处的涉及烟花爆竹的案件两方面数字都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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