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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源潮:坚持民主公开方针 增强干部工作透明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1日14:4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1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最近一期《求是》杂志撰文指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改革方针,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有效参与和监督,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文章指出,要坚定把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原则,《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提出了“四个坚持”的原则要求,要在实践中自觉遵循。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是中国干部人事制度鲜明的政治特色。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之一,放弃党管干部原则,就等于放弃党的执政地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每一项措施,都应有利于加强而不是削弱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而不是动摇党的执政地位。

  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这是在和平时期和长期执政条件下保持干部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保证。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这一标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加以强调,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要把它贯穿于干部工作全过程。

  三是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改革方针。这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扩大民主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只有坚定不移地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进一步落实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才能保证选好人、用好人。公开是扩大民主的前提条件。只有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保证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有效参与和监督,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竞争是选贤任能的有效途径。只有竞争才能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实现优胜劣汰,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完善竞争的制度规定,坚持有序竞争、同向竞争,避免无序竞争、恶性竞争。择优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的。人优政强,人庸政弱,人劣政亡。要用科学的程序、科学的方法让决策主体可以比较选择,实现好中择优、优中选强,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

  四是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个重大命题。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内容。要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管理工作规律,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要扩大民主范围,拓宽民主渠道,提高民主质量。要加强制度建设,既注重实体性制度又注重程序性制度,既注重制度的制定又注重制度的落实,逐步形成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科学管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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