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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票同权将迈出缩小城乡选举权差距重要一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1日15:4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日1日电(记者 张云龙 李亚楠 程士华)生活在内蒙古自治区四子王旗的蒙古族牧民道尔基,正为春节前刚刚接生的70只小羊羔和日渐减少的饲草料犯愁。

  “这里的草场退化很厉害,一年的收入多半用来买草料,负担很重。”道尔基说。他生活的红格尔苏木(乡)红格尔嘎查(村),连续四年遭遇旱灾,放牧成本大大提高。

  “我们希望像农民一样得到国家的补贴,但是不知道上哪里去呼吁。” 这位36岁的牧民有些无奈地说。“我知道人大代表,可是我周围没有,也不知道怎么去找。”

  四子王旗的全国人大代表朝鲁孟是位牧区嘎查书记。他说:“像我这么基层的农村牧区代表确实不够多,我们需要更多农村牧区代表及时充分地反映农牧民的声音。”

  朝鲁孟的想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成为现实。即将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将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如果获得通过,中共十七大提出的“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建议将得以落实。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认为,这一修改是中国选举制度的一大进步,体现平等原则,意味着每位代表所代表人口数是平等的,选民选举权含量平等。

  制定于1953年的中国首部选举法对农村和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作了不同的规定,经历多次修改,最终将各级人大代表选举比例确定为4比1,也就是,4个农牧民的代表权等同于1个市民的代表权。

  河南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汪俊英教授说,当年中国城乡人口相差悬殊,如果同票同权,意味着开“农民代表大会”。经过30年改革开放,城乡人口比例日益接近,农村的社会结构更是变化极大。

  她说:“一方面,农民民主意识明显增强;另一方面,有农村户口的,不都是农民,也有私营企业主,服务业和自由职业者,多元化的利益诉求使更多人需要平等参与权力的行使。”

  生活在交通和资讯都远逊于城市的乡村,农村居民要表达诉求和关心国事远比市民们困难得多。事实上,合理诉求无法通过合法正常的渠道顺利上达,正是有些农民不得不上访的原因。

  决策者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各地也纷纷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建立矛盾调处机制,采用干部下乡与农村群众面对面等措施,推动政府部门了解并吸纳群众意见。在农村牧区实行的基层直选也帮助农牧民选出自己满意的带头人,保证自治权利。

  “中国要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并非把农民都搬到城里来,也不仅仅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城镇化。很重要的是要保护农村居民的权利,使他们和城里人实现真正平等。”汪俊英说。

  “作为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当做到保障城乡居民政治权利的平等。在此基础上,推动资源分配、维权、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和财产权利等多方面的平等。”

  2007年地方人大换届时,江苏省射阳县在全国县市首先试行城乡按1:1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射阳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副主任于为华说:“对比2007年与2002年,因为人口变化县代表总名额减少了10个,但是农村代表反而增加了18个,占比由上届的48%上升至55%。”

  改革后,当地人大议案中关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高效农业的议案多了,提高农村医疗保障、保护农民利益的呼声也更加明显。

  射阳县长荡镇人大副主席陈海说:“改革后,农民话语权确实有了比较明显的提升,3年来我们每年都有重大的民生建设工程,比如修路、保护饮用水等,都是农村代表们积极建议的结果。”

  射阳的“同票同权”试点也并非没有困难。不少农民外出打工,户在农村,人在城市,使选举真正的农民代表遇到困难;受教育与生活环境影响,有些农村代表的素质赶不上城市代表,影响履行职责的质量。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王学辉建议,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农民代表的培训,比如帮助他们选择农民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以形成较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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