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齐中熙) “同国外企业相比,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物质资源的高消耗和廉价劳动力来实现的。但通过节能降耗,企业减少成本的空间十分巨大,中国产品完全可以靠节能降耗来保持产品的竞争力。”
2日上午,全国政协委员、泰豪集团董事长黄代放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作为一家生产节能产品企业的负责人,黄代放每年都要为全社会的节能降耗鼓与呼。今年也不例外,他提交的两个提案分别是: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发展与建筑节能相结合的提案和关于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
“我国单位GDP的能耗是美国的4.3倍、日本的11.5倍。由此可见,在我国企业的产品成本中能源消耗及其他资源的消耗成本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他说。
2008年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时,他提交了关于公共建筑强制节能措施的提案。如今,这项提案的部分内容已经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体现。
黄代放说,由于大多数节能项目的规模和经济效益在企业经营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加上节能技术引入的成本及其投资风险,多数企业领导往往把注意力放在扩大生产和增加产品的市场份额上,并不把“节能”放在主要地位,从而使大量的节能项目难以实施。从发达国家的节能事业发展经验来看,“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新机制比较适合我国的情况:一是无需政府直接投入即可扩大内需,有利于保增长;二是可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有助于调整产业结构。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说白了,就是专业的节能咨询公司为企业的节能降耗改造设备、改善管理,企业把因节能省下来的钱分一部分给这家节能公司。”他解释说。
他提出,国家应该建立有利结构调整的机制。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的节能工作,当前最为迫切的任务是引导和促进节能机制面向市场的过渡和转变,借鉴、学习和引进发达国家先进的节能投资新机制,克服目前我国存在的种种节能投资障碍。从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节能事业发展的经验来看,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新机制比较适合我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