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省高院的消息
记者叶建良播报
昨天上午,我去省高院参加了一个会。
省高院院长齐奇说,自2008年11月,全国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浙江共排查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9775件,清理完毕9726件,占总数的99.5%,其中执行到财产的案件占72.3%;排查出无财产积案334693件,基本清理完毕。
清积活动中,浙江另一个收获是,建立健全了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的长效机制。
老赖接下去将面临怎样的状况?
根据日前浙江省综治委出台的相关意见,有以下几点:
1.如果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浙江各级政务网、信用浙江网、浙江法院网等平台将公布其信息,同时相关信息还会记录在公安、金融、工商、国土、建设、税务、电信等部门的征信系统中。这也就意味着,此人在融资、投资、经营、置产、出境、高消费、注册新公司、获得荣誉、从业任职资格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或禁止。
2.老赖今后还会被加大失信成本。比如,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若工商部门发现有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便会被责令变更登记,登记时被发现的,依法不予登记。
3.如果老赖系国家机关、党员、公务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参与执行的法院将会根据一定条件,向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等通报,并在上级法院备案。届时,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也会督促其履行。
不管如何,按浙江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王辉忠的说法,浙江将多措并举,力争两年内基本消化执行积案,并防止产生新的执行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