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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施杰提议设立危险驾驶罪防治醉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3日08:0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政协委员施杰提议设立危险驾驶罪防治醉驾
施杰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本报记者 王帅军 摄

  去年8月,本报曾推出"挖除酒驾毒瘤"系列报道,相关专家和本报评论员曾提出"酒驾应入罪"的观点。本报去年8月7日刊发的报道

  施杰,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因替孙伟铭做二审辩护而为人熟知。今年两会,他提议增设“危险驾驶罪”,提高醉驾违法成本。3月2日上午,在北京铁道大厦住地,施杰接受本报记者专访。他说,此举恰恰是为了拯救无数个“孙伟铭”。

  “在孙伟铭一案中,对受害者家人我很惋惜,对孙伟铭毁掉的前程和美好生活,同样让我惋惜。发生了这样惨痛的事情,为此付出代价是应该的,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想,这样的悲剧难道就不能避免吗?”施杰说,此次提议设立危险驾驶罪,正是源于孙伟铭案。

  去年,频频发生的醉驾肇事激起民愤,全国各地掀起了整治醉驾行动,力度空前,成绩也空前。施杰认为,运动式的严打管得了一时,却无法长久有效。要根绝醉驾,还要回归到法律本身。

  他说,我国现有立法对于酒后和醉酒驾驶处罚力度过轻。根据《道路安全法》,对于一般的酒后驾车处罚只是暂扣1到3个月的驾照。对于醉酒驾车,也只是处以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驾照。如果没有构成严重后果则不构成犯罪。立法上的缺陷和不足,必然导致执法和司法上的无力。

  “也就是说,醉驾的违法成本太低了。这样一来,一些驾驶员就不以为意,身边的亲友也劝酒。如果知道醉驾就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徒刑,谁还敢酒后开车?亲友还有谁愿劝驾驶员饮酒?”施杰认为,只有从法律上重惩酒后驾驶,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醉驾肇事。

  施杰说,对这份提案,他并没有考虑过被采纳的可能性有多大,只是希望作为一个法律人提醒公众,法律有了漏洞就必须正视。

  新闻背景>>

  2008年12月14日,成都司机孙伟铭无证醉酒驾车,连撞5车撞死4人1人重伤。2009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孙伟铭死刑。2009年9月8日,四川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孙伟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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