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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治道”变革-中央】司法:调解复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4日10:40  南方周末

  治道变革:新一轮的调解运动正在无声地复兴,探索了十年的司法专业化改革,在这个历史时刻忽而就开始了怀旧。司法改革迈向了决定大方向的十字路口。

  14年没有一件错案,没有受到一次投诉,没有引发一起上访。江苏靖江法官陈燕萍在春节前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这位剧团演员出身的基 层法官因为“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实现哪怕百分之一的调解可能”,受到了中央的肯定。在专门为她组织的事迹报告会上,她得到了中央政法委领导的接见。

  这个榜样的出现是对过去一年中国司法之变的生动注解。深受诉讼和信访重压的中国法官,在最高法院确立的“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针下,正放下手中的法槌,苦口婆心地通过调解来化解社会矛盾。

  新一轮的调解运动正在无声地复兴,探索了十年的司法专业化改革,在这个历史时刻忽而就开始了怀旧。一位法律学者说,法院的角色似乎正在成为整个社会 纠纷的调解中心,与建国初期的以便民为目的调解运动相比,似乎历史的车轮在经过50多年的旋转之后回到了原点。调解,调解,再调解

  2009年是河南法院的“调解年”,上半年河南省法院审结的民事案件中,调解的达到了62%,这意味着5个案件中有3件是被调解的。“这种‘和稀泥 ’的调解会不会影响司法的权威性,会不会浪费法院资源?”对于外界的争议,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回应,“司法权威不是看坐的堂有多高,拍的惊堂木有多响,而 是要看人民群众是否满意。”

  这位去年的“明星”院长说:“如果群众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上访到中院可能需要100元,上访到高院可能需要1000元,可能还会去北京上访。一起案件来来回回十几二十年,这算是节约资源吗?”

  在河南许昌市鄢陵县,2008年2900余件案件的调解率达到85%,其中两个法庭实现了100%的调解率。这组罕见的数字在2009年变得常见起 来,调解结案在各地都出现了骄人的数字。“调解率”、“撤诉率”、“和解率”则成了悬在中国法官头上的利剑,他们必须要为提高这些数据而绞尽脑汁。

  一位基层法院的观察者说,对那些到法院打官司的人来说,要不要调解,本来是个自由的选择,而现在被热情的法官催促着,甚至带着点“强迫”,就不由自主地接受了调解。

  2009年3月,最高法院强调打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此,“调解”成为法院的核心符号。各地调解 的先进典型层出不穷。诞生了陈燕萍的江苏省,一直是调解结案的先进省份。这里的法院实行了从头调到尾的机制:做到立案调、送达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后 调、庭外调、判前调。

  事实上,多元化解纠纷的主导思路并不仅仅体现在民事案件上,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也出现了审判以外的解决方式。2007年成立的洛阳市行政诉讼案件协 调委员会,在去年推广到河南全省。该委员会由法院主导成立,市长或常务副市长任主任,专门化解重大、阴暗、复杂的行政案件。去年一年,河南省利用这一平台 解决了260多件重大行政案件。

  无论是山东的行政诉讼圆桌审判模式,还是武汉市洪山区的联席会议制度,都强调解决行政纠纷不是法院一家单打独斗、包打天下的事情。认真总结普遍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而不是用判决认定行政违法。历史性的十字路口

  2008年,河南这个上访大省赴最高法院上访的人次从前三名降至第八。对党委政府要员出身的高院院长张立勇来说,调解只是工作方式,无赴京上访才是他追求的目标。

  事实上,2009年的司法工作,从中央到地方都更强调为维护稳定服务。8月,中央政法委强调“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各地政法机关由此兴起了“大接访”运动。

  去年下半年,河北省成立了全国首家“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这个整合了公检法司等政法资源的部门,半年内就受理了千起案件,在错案的纠正上, 比传统的申诉更为高效。“大接访”被不少学者认为是解决信访压力的权宜之计,但河北经验迅速被“追随”,各地“接访中心”陆续建立,一些省份还将“联合接 访”延伸到房管、国土规划、城管、教育、公安、法院、司法、卫生等“热门”单位,保证每天都有领导到中心接待投诉。

  一些学者对这种司法信访化的趋势感到担忧,认为司法的权威性、中立性、终局性将受到严重的挑战,司法难以被公众信仰和信服。一种观点认为,“大接访”意味着司法机关消极的审判职能,在向积极的维稳行动转变。

  这一思路在去年风起云涌的公共事件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体现,“邓玉娇”案最终以稳定压倒一切的处理方式告终。重庆打黑中,现代法治社会中公权力的对抗者 ——律师,受邀聘请为警方的法律顾问,专案组的统一领导公检法集体办案,在法院审理期间仍然主导着案件的进程,律师辩护权利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等等,如此 种种,爆发了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激烈对抗。而辩论结果是,超越程序正义的打黑战果得到了民意的广泛认同。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说,社会转型期出现的众多的矛盾与纠纷,在短时间内以膨胀的方式摆在了司法机关面前。而中国司法面临的问题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思路 摆在面前。一种是从制度、体制角度入手,借鉴现代社会解决纠纷的制度经验,另一种是回到中国传统资源中寻找“老祖宗”留下的东西。

  在2009年群体事件集中爆发,矛盾冲突激烈的背景下,司法与行政更多地走向了联合。司法改革是否走了回头路?这是不是一场学者贺卫方所担心的把“司法” 改没了的司法改革?刚刚发布了2009年中国司法改革报告的学者徐昕给出了结论:司法改革迈向了决定大方向的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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