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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养老保险关系实现省内无障碍转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4日15:12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3月4日专电(记者 陈钢)陕西省质监局近日发布4项养老保险地方服务标准,从3月1日起在全省推广实施,由此在省内实现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续接。

  陕西养老保险地方标准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行政争议受理》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4项。陕西省是国家标准委确定的全国首家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试点省份。这4项标准填补了我国养老保险领域服务标准的空白,3月起陕西全省各级养老保险部门将按标准进行工作和服务。

  在此之前,由于陕西各地程序、表格不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常常要多跑、多填表。新实现的标准主要对养老保险服务的流程、规范性进行了规定,在省、市、县(区)三级统一了经办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实现了陕西省内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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