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法官称呼的故事

  汪懿

  是啊,我们都遇到称呼的烦恼和尴尬!怎么好去苛求那些也许是一生中第一次遭遇官司,或许也是仅有的一次诉讼的 当事人呢?

  作为一名法官,我经常要面对“称呼”这个很有意思的问题。

  在办案过程中,我所接触的当事人对我的称呼可谓五花八门。有的是由于法律知识欠缺,有的受文化水平所限,也有 的是因为在诉讼过程中产生一些难免的偏差和误会,还有的人对法官称呼的认识建立在电影和连续剧的基础上,就凭着这方面 的模糊认识和大致感觉去称呼法官,可谓“语不惊人死不休”——

  “法师”

  工作之初,做书记员的我,接到一个当事人打来的电话。

  当事人问:“我找汪警官。”

  我笑了,告诉他,这里不是公安局。

  话说了一半,当事人立即改口:“我找汪律师。”

  我笑答,我姓汪,但这里不是律所,这里是法院。

  话音刚落,电话另一端连声地抱歉:“实在对不起啊,实在对不起啊,汪法师。”

  “兄弟”

  一些案件,尤其离婚案件的女当事人,可能感觉来到法院就如同走进了当地调委会、居委会或妇女权益保护机构。她 们一进门就尊称男法官为“大哥”,还有的仿佛是见到了自家人,一口一个“兄弟”叫得特别亲热。 曾经有一个离婚 案件中年女当事人跑进我的法庭,趴在桌子上就放声大哭。我试图问问怎么回事。她抬起头来哭道:“兄弟啊,昨天开完庭, 你大哥他晚上又不回咱们家啦!”

  “副官”

  一天,书记员在法庭订卷,法庭的门被推开了。

  一个当事人看到书记员,不知道怎么称呼眼前这位年轻人,张口道:“你是李副官吗?”书记员猛然一愣,估计这位 当事人是革命战争影片看多了,想了想明白过来后,笑问:“你是找我们汪司令的吗?” 当事人回答:“对,对,对 。” 书记员道:“您等等,我这就给您通报一声!”

  “庭长”

  曾经有一次在第十二法庭开合议庭,当事人当着其他法官的面直接喊我“庭长”。如此抬举,本人被吓了一大跳,连 忙予以制止,并告知当事人:“别这么称呼我,这里没有庭长,我们庭长是武庭长!” 当事人似乎有点糊涂了,不解 地叨咕:“五庭有庭长,那十二庭怎么没有庭长?”

  这些故事有点意思吧。回过头想一想,不同的称呼反映出当事人不同的认识、习惯或心态,这些不同的称呼并非是我 们当事人的无知造成的,大多源自对法院和法官这一职业的不甚了解。在审判实践中,我们或许都渐渐熟悉和适应了这些情形 ,再匪夷所思的称呼或说法都不足为怪。 换位思考一下,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曾经为称呼所困扰,尤其是初次见面 的时候。当初,刚来单位,自己琢磨:姓马的工程师被人称为“马工”、姓马的检察长为“马检”。那到了法院,见了书记员 就应称呼人家为:“某书”;见了审判员就称为:“某审”。但是一想,这样称呼单位的人,不分男女,不是叔,就是婶,太 别扭!是啊,我们都遇到称呼的烦恼和尴尬!怎么好去苛求那些也许是一生中第一次遭遇官司,或许也是仅有的一次诉讼的当 事人呢? 法庭上提醒、告知、释疑、劝导,包括制止也自然成为我们审判工作中或多或少的一部分。其实我们所面对 的一些当事人中的不了解甚或误解又何止仅限于称呼呢?但是,所有的这些误解和认识偏差都需要我们善意的理解、平和的解 读,并尽力通过司法实践给予他们正确而真实的法律认知。 我的故事讲完了。但愿,来法院的当事人不再称我为“法 师”、不再称我的书记员为“副官”;但愿,由不解产生的矛盾,最终能够在谅解中平复;但愿,从曲解中开始的一切,最终 能在理解中结束;但愿所有我们从事法院工作的同志们能够在点点滴滴的付出和当事人真真切切的感受中获得认同和尊重! (注:本文作者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相关专题 法律与生活

相关链接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