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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用违约金抵物业费业主不同意无法拿到钥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5日07:57  大众网-齐鲁晚报

  开发商用违约金抵物业费业主不同意无法拿到钥匙

  房子已经盖好了,可是还有很多业主没拿到钥匙。

  本报记者孙国祥摄

  本报记者庄文石

  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在延期交房时,向购房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然而,在现实情况下,真正能够从开发商手中拿到足额违约金的却是少之又少,特别是受水、电等公共资源约束不能按期交房的开发商,更是不愿独自承担延期的责任。近期,市区丽阳四季小区的开发商宇秀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就想利用免物业费的方式抵偿违约金,但此举没有得到太多业主的响应。

  房子盖好了却没能交付

  “ 原本在2009年8月之前 就该拿到新房的钥匙,因为房子的配套建设迟迟不能完工,一直拖到了去年底,如今开发商宇秀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知交房,却不想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而是采用免除物业费的方式作为补偿。4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由于物业费金额比违约金要少,不少业主都不满意,因此直到现在也没拿到房屋钥匙。”

  2009年6月,市民王先生从市区丽阳四季小区购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按照当时签订的合同,如果没有不可抗拒因素发生,开发商应该在当年的7月31日之前交付使用,但是到目前为止,已经超过了半年时间,他还是没有拿到属于自己的房屋钥匙。

  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去年7月之后,他曾经多次找过开发商咨询,但是对方一直以房子水、电还没有配套为由推迟交房时间,去年的腊月廿七,开发商打电话通知交钥匙,但去了之后,开发商却拒绝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还拿了一份物业承诺书,上面写明“在本承诺书签订之后,本人对潍坊宇秀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违反的合同条款,不再追究法律责任”。

  “这不是霸王条款吗?交房延了期,还不想承担任何责任。”王先生说,他们那天去的人里面有好多都没签,也没有拿新房的钥匙。在王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上,记者看到,合同明确说明交房逾期不超过90日的,开发商需要每天按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交付违约金,超过90日后,如果买房者还想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也需要每天按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交付违约金。

  物业费抵违约金难接受

  据王先生说,目前像他这样早已签订了合同却拿不到钥匙的还有几十名业主,眼看着一天天过去,开发商就是不交房,大伙儿心里都很着急,经过商议,大家决定再去公司找找试试。

  3月2日,王先生一行赶到开发商处讨要说法。这次公司的一名负责人告诉了他们最新的折中办法,对于那些延期交房超过4个月的业主,入住之后可以免交4年的物业费,延期交房不超过4个月的业主,则免交2年的物业费,而条件就是,让业主们放弃向开发商讨要违约金。

  王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的这种解决办法大家不能接受,房子延期了这么久,只给补偿这点物业费,明显太低。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的房子延期6个月,按照一个月40多元的物业费计算,4年的物业费也就2400多元钱,而他仅房款一项就超过25万,按照每天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他能拿到的违约金最少也得4000多元,这显然是开发商在赚大伙儿的便宜。

  开发商研究赔偿新办法

  按照王先生的说法,房子延期开发商应该负全部责任,对于物业费抵违约金的做法不少业主都不能接受。下午,记者来到丽阳四季的售楼处,该售楼处的销售经理楼女士告诉记者,房子延期交付并不像业主们想象的那样全部是开发商的责任,而是周边的配套设施没有跟上,他们也不愿意出现这种情况。而对于接下来的赔偿事宜,楼女士表示自己也不清楚,需要咨询公司。

  记者随后又来到市区新华路上的宇秀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各种原因,玄武街以北新建住宅的供水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对于房子延期公司也感到很无奈,但不能把延期交房的责任全部承担下来。对于那些不愿意接受用免物业费抵违约金的业主,公司接下来会继续研究新的办法,争取能够找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式,早日把房子钥匙交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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